同學昨天早上發生車輛 剛好後方有警察 那首先車主 說了他會負責 同學也想説 那就私下和解 也沒有叫警察處理 那昨天也到了他約定的機車行 也樵好對方要負責一半價錢 今天對方又反悔 說不賠 前幾小時 就去警局報案 等對方協調 不過對方也沒接電話 可能要另外約時間協調 等有後續在說吧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那在次的狀況下 第一 人沒事 就先報警 交給警察處理測量 第二 有照相或者照相手機就先拍車禍狀況 目的要確保自身的權益 別私下和解 因為對方會有可能反悔或著獅子大開口等等 要理賠的部份就交給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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