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學昨天早上發生車輛
剛好後方有警察
那首先車主
說了他會負責
同學也想説
那就私下和解
也沒有叫警察處理
那昨天也到了他約定的機車行
也樵好對方要負責一半價錢
今天對方又反悔
說不賠
前幾小時
就去警局報案
等對方協調
不過對方也沒接電話
可能要另外約時間協調
等有後續在說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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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在次的狀況下
第一 人沒事 就先報警 交給警察處理測量
第二 有照相或者照相手機就先拍車禍狀況
目的要確保自身的權益
別私下和解
因為對方會有可能反悔或著獅子大開口等等
要理賠的部份就交給保險
- Oct 04 Thu 2007 22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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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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